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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卓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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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》5月24日實施;國內瓶裝水面臨大范圍換標,“后來者”市場門檻被抬高。
礦物質水、純凈水、蒸餾水、富氧水、蘇打水、太空水、弱堿性水……這些名目繁多的瓶裝水,是不是讓你看花了眼?
有人認為礦物質水就是礦泉水,有人說純凈水不如礦泉水有營養,更有消費者看價下單,認為價格越貴,水的品質也越好。
自5月24日起,名目繁多的飲用水將得到統一標準管理,消費者也有望喝上一口“明白水”。結束這一市場亂象的,是即將正式實施的包裝飲用水新國標——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》(GB19298-2014)。
其中規定,包裝飲用水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,不得標注“活化水”、“小分子團水”、“功能水”、“能量水”以及其他不科學的內容。
盡管包裝飲用水的這一標簽標志實施時間被寬限到2016年1月1日,但市場上已經有企業在著手準備了:康師傅礦物質水已開始換裝,逐步去除“礦物質水”字眼;飽受爭議的娃哈哈富氧水則改叫“氧道活性含氧飲用水”、“富氧弱堿性飲用水”、“活性含氧水”……依然跟“氧氣”在較著勁。
專家指出,包裝飲用水的新標準關鍵還是在執行,對以后新進來的品牌無疑抬高了門檻。
老問題:瓶裝水名稱標準很混亂
水與水之間究竟有何區別?富氧水真的含氧嗎?弱堿性水真能調節人體酸堿平衡嗎?一直以來,一些瓶裝水企業巧立名目,玩起了營銷噱頭。
多寶營銷咨詢有限公司首席顧問曲宗凱告訴記者,瓶裝水在國外的成熟市場基本分為兩種:一種是純凈水,一種是礦泉水,種類上并沒有山泉水、礦泉水、礦物質水等如此多的概念化東西。
市場上的飲用水不僅名目繁多,標準也不少。諸如GB 19298-2003《瓶(桶)裝飲用水衛生標準》、GB17324-2003《瓶(桶)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準》、GB17323-1998《瓶裝飲用純凈水》,都是包裝飲用水的標準。
由標準混亂導致瓶裝水混亂的現象時有發生,甚至引發了廣泛爭論。業內人士也承認,“對水行業來講,這么多年來爭議一直比較大”。
早在2003年,以“27層凈化”為市場形象的樂百氏公開宣稱:“根據母公司達能集團營養研究中心的最新研究結論,請消費者盡量為家庭中的兒童、中小學生、老人選擇礦泉水。”
樂百氏當時最大的競爭對手娃哈哈則回應稱,各種證據依然證明,在全世界范圍內,飲用純凈水仍然占據市場的主流。由此引發礦泉水和純凈水之爭。
而飲用水混亂問題真正走入大眾視野的,始于2013年農夫山泉“標準門”事件。其被報道“標準不如自來水”,因為罐體上標注的浙江飲用天然水標準(DB33/383)是質量標準,部分要求低于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。這實際緣于地方標準和國家標準的非一致性。
此外,弱堿性水、小分子團水、活化水、能量水等功能宣傳也引來了專家的質疑和炮轟,被稱為偽科學概念。
新變化:只分為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
按照國家衛計委的解讀,馬上于5月24日實施的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》(GB19298-2014),將把涉及包裝飲用水的標準都統一,不再允許有其他食品強制標準存在,基本解決標準沖突矛盾的現狀。
這一新標準適用于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,即“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的包裝容器中,可供直接飲用的水”。
國家衛計委同時稱,新標準并不適用于飲用天然礦泉水,天然礦泉水將另行修訂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》。這也就是說,天然礦泉水并不在此次新國標規定的范疇內。
飲用水的名稱是新標準最受關注的一個焦點。屆時,除了天然礦泉水外,市面上在售的包裝飲用水只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。產品名稱不得標注“活化水”、“小分子團水”、“功能水”、“能量水”以及其他不科學的內容。
當包裝飲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鎂、硫酸鋅、氯化鈣、氯化鉀等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時,需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“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”等類似字樣。為避免給消費者造成誤解,“飲用礦物質水”名稱也將不再允許使用。
不過,對于這個標簽標志的標準,實施時間其實是 2016年1月1日。在此之前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可繼續銷售至保質期為止,給需要換裝的企業留下緩沖期。
換裝進行時:娃哈哈水還跟“氧氣”較著勁
業內人士稱,康師傅、可口可樂、屈臣氏旗下的礦物質水、娃哈哈富氧水是受新國標影響最大的幾家企業。
5月15日,新京報記者走訪北京一些大型超市發現,諸如小分子團水、功能水、太空水等不科學名稱已很難尋覓。包裝水主要有天然礦泉水、飲用純凈水(蒸餾水)、礦物質水等,而人工蘇打水已明確劃分為飲料范疇。
其中,康師傅礦物質水已換裝了,有的是同時印有“康師傅礦物質水”和“優悅礦物質水”雙面標志的包裝,有的則已完全更換為“康師傅優悅包裝飲用水”,并在商標加注了“為口感清爽甘美,特加入礦物質類食品添加劑”字樣,這是目前記者看到的最符合新國標的包裝。而可口可樂、屈臣氏礦物質水還未推出新包裝產品。
從一誕生就備受爭議的娃哈哈富氧水,也更換了產品包裝和名稱。新京報記者看到娃哈哈一瓶更名后的“氧道活性含氧飲用水”,對比新老包裝發現,老包裝的富氧水容量為450毫升,售價3.3元,包裝明示溶解含氧量為“≤150毫克/升”;新標準的600毫升氧道活性含氧飲用水,售價僅2.5元,包裝標志溶解氧含量則為8毫克-40毫克/升。
而且不同規格的新品,名稱各有不同。娃哈哈官方客服人員介紹說,600毫升新品叫“氧道活性含氧飲用水”,500毫升規格叫“富氧弱堿性飲用水”,350毫升的產品名叫“活性含氧水”。
這樣的新包裝名稱是否符合新國標規定呢?娃哈哈客服人員答復稱:“是符合新標準才要改的,要不然改它干嗎?”據其介紹,娃哈哈已就產品換裝一事與經銷商完成溝通,原包裝產品仍繼續銷售,生產的新品已全部采用新包裝,只是各地市場投放進度并不一致。一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認為,娃哈哈這種大企業的違法成本很高,在富氧水改名時,肯定充分研究過政策,打好了“擦邊球”。
可口可樂相關負責人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稱,公司還在研究中,會按照標準執行。
而屈臣氏礦物質水代理商——上海耐林商貿負責人曹美娟對新京報記者表示,沒聽說過新標準,也沒有廠商通知換包裝,即使換裝也不會對銷售產生太大影響。
模糊地帶:還有一些水的名稱叫法不明朗
有專家認為,新國標把生產標準和衛生標準統一起來,將各水種納入進來,堵住了監管漏洞。
在曲宗凱看來,新標準對“上了岸”的企業沒太大影響,但對后來者提高了門檻。這并不是國家第一次對飲用水市場規范,但每次最后總在執行上打些折扣。“飲用水新標準要看細則,在地方落實時差異很大,主產區和非主產區對新國標都有自己的看待。”
像廣西瓶裝飲用水行業協會秘書長許強近日就對媒體表示,“協會正在向國家衛計委提交申請,保留山泉水的標簽”。他們認為新標準把純凈水、天然礦泉水之外的水種統一歸為其他飲用水,廣西山泉水品牌價值將被弱化,因此申請保留山泉水標簽。
據了解,在此前國標征求意見稿中,包裝飲用水是擬分為飲用純凈水、自然來源飲用水、其他飲用水三類的。自然來源飲用水就包括標稱為山泉水、天然水等非礦泉水類飲用水。只是在最終公布的新國標中,自然來源飲用水分類被取消,劃歸到了其他飲用水范疇。
諸如山泉水、天然水是否能用現有名稱,依然不明朗。